外国人的子女在海南上学,可根据其父母的身份及相关政策,选择不同的入学方式,具体如下1:
· 外籍高层次人才子女:
· A、B 类人才子女:经认定为海南省 A、B 类人才的,其子女就读我省中小学、幼儿园的,由省级教育部门根据个人意愿和需求,采取 “一事一议” 方式予以解决。申请材料需提交到省人才服务中心人才 “一站式” 服务窗口,由服务窗口按程序办理。
· C、D、E 类人才子女:经认定为海南省 C、D、E 类高层次人才的,其子女就读我省中小学、幼儿园的,由所在市县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就便原则,统筹安排在所在地区公办学校就读。就读小学一年级、初中一年级的,根据当地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按照 “免试就近入学” 原则入学。转入中小学非起始年级的,向居住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受理人才子女入学事务的部门提出申请,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就读。若子女小学、初中已在海南就读并参加中考,按中考成绩录取到相应普通高中;已在外省就读高中转学到海南的,按与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,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,由省和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入学。
· 其他外国人员子女:可按照属地原则,安排在所在地外籍子女学校或公立中小学国际班就地上学,也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就读私立国际学校。就读外籍子女学校时,一般要求学生为外籍人士子女,即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国国籍3。同时,不同年级有对应的年龄范围,学校会对学生过往的学业成绩和学习能力进行评估,还会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,部分学校会要求参加英语水平测试,并安排与学生和家长的面试3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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